財經365訊,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記者從湖南省財政廳了解到,湖南出臺《湖南省失業保險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實施辦法》(湘人社發〔2017〕50號),引導和促進失業保險參保職工提高職業技能水平和職業轉換能力,從源頭上預防失業、穩定就業。
《辦法》明確,凡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在職職工,均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500元;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2000元;職工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屬于湖南省技能崗位緊缺職業(工種)的(以省人社廳發文公布的職業(工種)為準),補貼標準按本辦法規定標準上浮10%執行。另,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原標題:湖南省失業保險新規 參保人員“技能進階”可申請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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