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從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和大理市挖色鎮派出所了解到,事發時間為5月13日,兩名來自四川的女游客開著租來的四輪電動車在挖色鎮小普陀風景區觀光時,因忘記拉手剎沖進洱海。其中一名女子自行游回岸邊,另一名女子被人救起。不過,電動車沉入湖底。
挖色鎮民警介紹,大理市交通部門工作人員已到現場調查,準備對事發地安裝護欄。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注意到,視頻中,一輛白色四輪電動車浮在水面,距離岸邊約5米左右,岸邊的水中站著一位穿黑衣服的女子,四輪電動車的右側攀著一位白衣女子,并大聲呼救。
很快,一位穿白色T恤的男子迅速跳下水,并游到電動車旁,將白衣女子拉回岸邊。隨后,白衣男子返回水中,將電動車向岸邊推了兩米,但車依舊沉入湖底。
事發后,大理市挖色鎮民警迅速趕到現場處理。
5月17日,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致電挖色鎮派出所,接電話的民警證實事發地的確屬于挖色鎮派出所轄區,在小普陀風景區,當時車上共兩位女性游客,來自四川,兩人在車輛熄火后,忘記拉手剎而墜入洱海。
官方表示沿途有提醒 交通部門將加裝護欄
事實上,駕車沖進洱海的事,不僅發生了這一起。
早在2016年6月1日中午,便有一輛電動車沖破護欄,墜入挖色鎮小普陀景區旁的洱海,所幸無人員傷亡,事故原因同樣是駕駛不當造成。
而半個月后的6月18日傍晚,4名陜西游客駕駛兩輛電動觀光車在洱海邊游覽,其中一輛由兩名女游客駕乘的觀光車在海東小普陀附近墜入洱海。車上一人獲救,另一人遇難。
環洱海的觀光道路有無安全警示提醒?如何操作才能保證安全?
5月17日,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致電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隊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環洱海的觀光道路上,沿途都有減速、注意安全的警示提醒,“停車拉手剎,是駕校學習第一天就會教的知識”,他遺憾地表示,如果駕駛技術不過關或安全意識不高,再多的警示標志也無用。
挖色鎮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5月13日這起事故發生后,大理市交通部門工作人員也趕來現場進行了查驗,并準備對事發地的護欄進行加固。當天出警的趙姓警官也表示,派出所會繼續加強巡邏和提醒。
針對有網友表示,在大理雙廊、挖色等地租用四輪電動車,老板不會查看駕照,不會詢問顧客是否掌握駕駛技術一事,當地相關部門進行了否認。
今年4月,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在雙廊鎮租用四輪電動車時,租車行老板要求先查看駕駛證,然后以身份證做抵押,100元錢租用3個小時。臨開車前,老板簡單培訓了這種四輪電動車的操作程序,并強調,速度不能超過30邁,轉彎時需要速度控制在20邁以內,因為這種車很輕便,容易側翻。此外,針對停車觀光拍照,老板則兩次強調,“嚴禁車頭與車尾面對洱海停放,只能順著公路停,防止車輛滑入洱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