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江西監管局今日公布對農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簡稱:農銀人壽江西分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經查,2015年至2016年期間,農銀人壽存在費用報銷記載事項與實際不一致、團險業務虛列績效、保單未按要求回訪的違法或違規行為。
一、費用報銷記載事項與實際發生不一致。時任農銀人壽江西分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郭瑩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二、團險業務虛列績效。時任農銀人壽江西分公司團體保險部副經理賀娟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三、保單未按要求回訪。時任農銀人壽江西分公司銀行保險部副經理王小平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江西保監局對農銀人壽江西分公司作出如下處罰:
上述費用報銷記載事項與實際發生不一致、團險業務虛列績效等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六條。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江西保監局決定對農銀人壽江西分公司罰款18萬元;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決定對郭瑩給予警告并罰款2萬元,決定對賀娟給予警告并處以2萬元罰款。
上述保單未按要求回訪的行為,違反了《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條。根據《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江西保監局決定對農銀人壽江西分公司給予警告,處以5000元罰款;決定對王小平給予警告并處以2000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