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印發關于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和國家談判藥品納入支付范圍的通知,將36種價格高昂、用于重大疾病治療的藥品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均按乙類藥品支付。國家談判后的藥品售價平均降幅達到44%,最高的達到70%,大部分進口藥品談判后的支付標準低于周邊國際市場價格。
據了解,這36種藥品包括31種西藥和5種中成藥,多是重大疾病治療用藥、急搶救用藥及臨床價值高的新藥等,其中有15種西藥和3種中成藥是腫瘤治療藥品。
以治療乳腺癌的曲妥珠單抗(赫賽汀)為例,以前,一支440毫克的曲妥珠單抗平均售價為24500元,乳腺癌患者一個治療周期至少需要注射14支,費用全部自付。該藥降價并納入醫保后,確定的支付標準為7600元,一個治療周期的費用由34.3萬余元降至10.6萬余元,這10.6萬余元還將按照一定的醫保支付比例進行報銷,如烏魯木齊市職工醫保乙類藥品最高報銷比例為90%,那么原來花34萬余元,現在患者只需花1萬余元。(原標題:新疆將36種“救命藥”納入醫保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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