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人壽新隨行兩全保險,提供長達30年的百萬意外身價保障,包括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殘,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殘。交通工具覆蓋廣,涵蓋自駕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租賃車、飛機、輪船、列車、地鐵、輕軌列車、有軌電車、公共汽車、出租車、機場大巴等。
陽光人壽新隨行兩全保險
保險期間:30年
保險責任:
1、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殘:70周歲前給付10倍保額,70周歲后給付3倍保額。
2、自駕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租賃車意外身故或全殘:
合同生效180日內,給付1倍基本保額。
合同生效180日后,70周歲前給付10倍保額,70周歲后給付3倍保額。
3、飛機乘客意外身故或全殘:在給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殘保險金的基礎上再給付10倍保額。
4、其他身故或全殘:合同生效時不滿41周歲,按160%已交保費給付;合同生效時已滿41周歲,按140%已交保費給付。
5、滿期保險金:30年滿期后生存,給付110%已交保費。
注意:
①以上五項保險責任給付其中一項后,合同終止。
②公共交通工具指領有合法的公共運輸營業執照,以公共運輸為目的,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需要付款乘坐的機動運輸工具,包括民航班機、輪船、列車(包括具有固定行駛路線、固定行駛時間表的客運列車、地鐵、輕軌列車、有軌電車)、汽車(包括具有固定行駛路線、固定行駛時間表的公共汽車、電車以及出租車、機場大巴)。(原標題:陽光人壽新隨行兩全保險 30年百萬意外身價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