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金洋新材(832490)的主辦券商安信證券發布公告稱,金洋新材及其董事長和總經理收到江西證監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
根據公告,金洋新材未依法披露公司股東占用資金和公司對外擔保情況。江西證監局決定對金洋新材采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30萬罰款的處罰決定;對公司董事長彭華給予警告,并罰款5萬元的處罰決定,對總經理桂賢友給予警告,并罰款3萬元的處罰決定。
公開資料顯示,金洋新材于2015年5月21日掛牌新三板,主營業務為鉭鈮制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
